幸福小说 女频言情 伴我半生:一个人的微阅读 全集
伴我半生:一个人的微阅读 全集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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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德云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鲁迅武大郎的女频言情小说《伴我半生:一个人的微阅读 全集》,由网络作家“侯德云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贾大山的《莲池老人》让我有了一种恋爱般的感觉。我爱的是莲池老人幽默达观的处世哲学。我爱的是贾大山流畅自如像山泉一样清凉明净的语言品质。我爱这篇作品中疏朗散淡的禅机和自然情趣。现实的人生境况,古典的诗意,在《莲池老人》中和睦共处。莲池老人在小说中的“亮相”,是一幅意境悠远的中国传统山水画。不是工笔,是小写意:寺院的山门殿宇早坍塌了,留得几处石碑,几棵松树,那些松树又高又秃,树顶上蟠着几枝墨绿,气象苍古;寺院的西南两面是个池塘,清清的水面上,有鸭,有鹅,有荷;池塘南岸的一块石头上,常有一位老人抱膝而坐,也像是这里的一个景物似的。随着叙述的伸展,我很快又看到了一幅田园风情图:他又在自己的院里,种了一畦白菜,一畦萝卜,栽了一沟大葱。除了收拾...

章节试读


贾大山的《莲池老人》让我有了一种恋爱般的感觉。
我爱的是莲池老人幽默达观的处世哲学。我爱的是贾大山流畅自如像山泉一样清凉明净的语言品质。我爱这篇作品中疏朗散淡的禅机和自然情趣。
现实的人生境况,古典的诗意,在《莲池老人》中和睦共处。
莲池老人在小说中的“亮相”,是一幅意境悠远的中国传统山水画。不是工笔,是小写意:
寺院的山门殿宇早坍塌了,留得几处石碑,几棵松树,那些松树又高又秃,树顶上蟠着几枝墨绿,气象苍古;寺院的西南两面是个池塘,清清的水面上,有鸭,有鹅,有荷;池塘南岸的一块石头上,常有一位老人抱膝而坐,也像是这里的一个景物似的。
随着叙述的伸展,我很快又看到了一幅田园风情图:
他又在自己的院里,种了一畦白菜,一畦萝卜,栽了一沟大葱。除了收拾菜畦子,天天坐在池边的石头上,看天上的鸽子,看水中的荷叶……
汪曾祺在《晚饭花集》自序中说:“我写的人物都……是我每天要看的一幅画。这些画幅吸引着我,使我对生活产生兴趣,使我的心柔软而充实。”两位著名作家的创作手法在这里不期而遇。我们从这种不期而遇中悟到了什么?
我相信,贾大山在塑造莲池老人这个小说人物的时候,他的内心也一定“柔软而充实”。
莲池老人负责看护寺院里的钟楼,每月从文物所领取四元钱的补助。这点钱实在微不足道,但他好像对此并无怨言,把“一畦白菜,一畦萝卜”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。也许,真的是池塘边的清风明月、水气荷香给了他一种非同凡响的“功夫”。这种“功夫”让他看破尘嚣,知足常乐。在买电视的问题上,在“抢占宅基地”的问题上,他的一言一行,都让我们忍俊不禁,但又不能不赞同他的观点和做法。这是一个真正理解了生活又懂得怎样生活的人。
我希望生活中能多一些莲池老人,这样的人多了,我们的生活就会少一些浮躁;我希望文坛上能多一些贾大山,这样的作家多了,我们的文学就会多一些纯真。
老作家孙犁说贾大山的作品“是一方净土……是作家一片慈悲心向他的信男信女施洒甘霖”。这无疑是一句真知灼见。
我敬佩莲池老人。我更敬佩贾大山。
反复阅读《莲池老人》,使我确信:有一种作品,需要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欣赏,品味。反复阅读《莲池老人》,同时也使我确信:有一种作家,需要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向他表达由衷的敬意。


很多年来,我都把阿成看作是文学上的老师。2006年10月初,还曾陪他沿辽东半岛的海滨溜达了几天,借机当面聆听他对小说的见解。他的见解,修正了我的颇多误解。话犹在耳,至今不忘。
不过在这里,为了行文的简洁,我得叫他,阿成。
先不说阿成,先说别人。这也是阿成小说所惯用的叙述方式。貌似东拉西扯,不知不觉,就扯到妙处。
先说作家刀尔登。刀尔登在一篇文章中说,倘若一个初中生,每天只有半小时左右自由阅读时间,他要给他推荐什么书呢?他说他“只会推荐文学书以及细节丰富的历史书”。原因是,“只有一种知识,接触得越早越好,那就是对人类社会、人类行为的丰富性的认知,而我想不出有比文学书和特定种类的历史书更好的教材了”。
“人类行为的丰富性”,小说的存在理由,就在于此。
以前我更看重随笔,读与写,都看重。在我看来,随笔提供了人类思想的多样性。
此刻,我便是借助“思想的多样性”来谈论“行为的丰富性”。
现在我觉得,随笔重要,小说也重要。
特别是阿成的小说,在我眼里,比别人的小说更重要一些。不瞒诸位,最近我重读他的小说集《安重根击毙伊藤博文》,获益颇多,思维的竹篮里,又增添了一大捧麦穗。
阿成有时喜欢在小说里谈论小说。短篇小说《漏水》里有这样的说辞:小说就是研究人类的灵魂,艺术地展示人类灵魂和人类灵魂的历史。
说得好。
这就出现一个问题,“人类行为”与“人类灵魂”是什么关系?
我觉得是一回事。行为是人的外相,灵魂是人的内在。有什么样的内在,就有什么样的外相。内在决定外相,灵魂支配行为。
好了,现在该说正题了。再不说,即便是最爱扯也最能扯的阿成,大概也忍受不了。
阿成调配文字和拿捏细节的功夫,是高手中的高手,但我今天不想说这些。我只想说说灵魂,说说灵魂的丰富性和可能性,尤其是可能性。
灵魂的丰富性,是由许许多多“独特的这一个”所组成。阿成以往的作品,足以成为丰富性的注脚。《虚构的生活》所包含的三篇微型小说,当然也是丰富性的组成部分,但我更看重蕴含在其中的可能性。用阿成自己的话说,他“写了一种生活中的可能,一种灵魂的真实”(引自阿成与大年的对话录《灵魂记录者》)。
《我一般不经常坐出租车》,写两个边缘人在出租车上聊天。“我”以唾沫星子为颜料,以彩票为笔,给出租车司机画了一个八百万的大馅饼。然后,司机的生活开始紊乱。有了八百万以后,该怎么办呢?老婆即便不换,也总得有个情人吧?指定得有。此外还要换房子,买车,旅游。旅游不能总在国内,还得出国转转。还必须带上情人一起去,“要不咋整,哭叽尿嚎的”。谁知一不小心,情人怀孕了。怀孕是个麻烦。等把这麻烦像竹笋一样一层层剥到最后,司机竟被法庭判了三年强奸罪。司机害怕了,高低不要那八百万,觉得还是开出租车好。同样是开出租车,现在跟以前不一样,现在有了满胸膛的幸福感。这貌似荒诞的演绎,其实每一步都不违背生活逻辑。
《我下礼拜再来》,也是“重要的人生一课”。“我”被自己的臆想吓坏了。“我”本来活得好好的,但在经历了一块钱活一天的臆想和残酷地“假设自己连一块钱的生活费都没有了”之后,立马生出向舅舅借钱的冲动。这冲动看似突兀,却有现实的支撑,工厂只给“我”开六成工资嘛,要是降到四成呢,要是……于是去了舅舅家,“多了我也不借,就借一万块钱”。不料舅舅不肯,说只能借十块。看“我”表情奇怪,舅舅赶紧开导“我”一番。他说你的姨和舅加起来一共七个,你每人借十块,一周借一次,如此这般,“日子就好过了”。舅舅说得有道理没有?我觉得有。这篇作品在黑色幽默之下,在戏谑的叙事口吻之下,凸现了很强的象征意味和寓言意味,它指向了一种不可预测的未来和对未来的恐惧。
与大标题重名的《虚构的生活》,在荒诞的路上似乎走得更远。一男一女到公园的松树林里约会。(说到约会,阿成一下子把话题荡开。他让一对年轻男女对坐在咖啡厅或茶厅里,在咖啡和甜点的滋补下,谈天气,谈音乐,谈绘画,还要谈谈阿成的小说。这一桥段,阿成津津有味写了接近四百字。删掉可不可以?可以。但留着更好,读来更有滋味。汪曾祺先生说,“善写闲文,斯为作手”,信夫?)说好了傍晚七点到,但女的没来。男的死心眼,一直等下去,没想到等来两个打劫的。男的谎称没钱,结果被剥了衣服。打劫的刚走,跟男人约会的女人就出现了,她也被剥了衣服,只剩裤头和乳罩。你说这俩人怎么这么倒霉啊。好在结局不赖,“后来我们两个手牵着手离开了公园”,男的甚至还想对女的说“我爱你”。
我遇到过一些喜欢追问“意义”的读者。我被他们问得头大。小说非得有意义吗?当然可以有。不过也可以不那么明显地有,甚至可以没有。我固执地以为,只要能写出灵魂的丰富性和可能性,便是杰作,就像阿成这样。


鲁迅的微型小说《一件小事》,我怎么看,都觉得是另类。是鲁迅小说中的另类。其中有让人生疑的人性亮点,也有硌人眼球的自我反省,看起来特别不像出自鲁迅之手。我这样说,理由有两个:其一,鲁迅作品中的人性亮点,极少见;其二,鲁迅的自“我”反省,哪怕是虚拟的自“我”反省,也极少见。
《一件小事》的亮点,聚焦在人力车夫身上,也就是当年所说的“普罗大众”身上,用现在的话说,是在“低端人群”身上。而主动反省的那个“我”,则是有钱阶层,属于穿得起皮袍的高端人群。你瞅瞅这里边,是不是有点阶级的意味?
故事简单到疑似一篇中学生记叙文的模样。
民国六年冬天,“大北风刮得正猛”,一个穿皮袍的人,出门叫了人力车,赶往“S门”。途中,一个穿着破烂、头发花白的老女人,“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”,车夫让开道,老女人的破棉背心没系扣,兜到车把上,被拽倒了。是“慢慢地倒了”。
皮袍客料定老女人没有受伤。老女人却对车夫说:“我摔坏了。”
皮袍客心说:“我眼见你慢慢倒地,怎么会摔坏呢,装腔作势罢了,这真可憎恶。”
车夫却是“毫不踌躇”,搀着老女人,往“巡警分驻所”走去。那个分驻所,大约等于交通支队之类的单位吧。
就在这时,皮袍客看着车夫和老女人远去的背影,脑子里突然开始打雷,精神境界咔嚓咔嚓地逐渐升华起来:他竟然看见车夫的背影越走越高大,“须仰视才见”,同时还感觉到有一股力量向他压榨下来,要“榨”出他藏在皮袍下面的那个“小”。
好,故事就讲到这里。其实我不讲,大家也都熟悉,都在初中语文课本上“学”过嘛。
现在我们回头,用理性,把故事情节再捋一遍,看看能捋出什么东西。
我捋了一下,很快捋出一些疑点。
其一:老女人“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”。这行为,不就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碰瓷吗?
其二:我跟皮袍客想的一样,慢慢倒下,怎么会摔坏?碰瓷才会说“摔坏”对不对?
其三:按常情常理,验证老女人是不是真摔坏了,或者打算给她治疗,都应该送她去医院,干吗要送交通支队?车夫的行为,有悖于常情常理。
其四:车夫把顾客扔在道上,连句客气话都不说,是不是不近人情?
其五:为什么是巡警出来告诉皮袍客,说车夫不能拉他?车夫自己不出来,是被老女人揪住不放还是怎么?嗯?
我使出很大力气,想找到让皮袍客脑子里打雷的前因。可惜找不到。使劲找也找不到。为什么要打雷?很奇怪嘛,像车夫不送老女人去医院一样奇怪。
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皮袍客之腹。没法子。老侯的精神境界就这么矮,比武大郎还矮,怎么提,都提不上来。
说起来,还是人家皮袍客更让人心热,“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圆”,让巡警转交车夫。这个细节,是鲁迅刻意要让我们看到,打雷不能白打,皮袍客的灵魂深处已经发生了革命。
有人说《一件小事》是一篇“幼稚的记叙文”。你咂摸咂摸,这话是不是有点道理?
《鲁迅年谱长编:1881—1921(第一卷)》记载,《一件小事》发表于1919年12月1日《晨报·周年纪念增刊》。收入小说集《呐喊》时,鲁迅在篇末误记为1920年7月20日。这个错误,一直错到现在。鲁迅的错,谁都“不舍得”纠正,说起来也是比较奇怪。
我特别想说的是,鲁迅的小说,在《一件小事》前后,都以揭示人性的阴暗为己任。无论是《孔乙己》《药》,还是《故乡》《阿Q正传》《祝福》,都一样。连曾经那么诗意的少年玩伴闰土,成年后也被奴性所束缚。“豆腐西施”杨二嫂更惨,浑身都是流氓性。
鲁迅不会看你是底层,是草根,是“低端人群”,就放过你身上的劣根性。他才不会,他是“一个都不饶恕”的人。毕飞宇说得好,鲁迅他阴,他刚,他冷,他的小说,肩负着“启蒙”的伟大使命。
可鲁迅偏偏把一抹阳光打在人力车夫的背影上,甚至不惜跟生活逻辑对立,执拗地把思维正常的皮袍客,弄得很“小”。
鲁迅在《一件小事》的结尾段落,说“几年来的文治武力”像他小时候读过的“子曰诗云”一般,都忘了。唯独发生在“民国六年”的这件小事,“总是浮在”眼前,“有时反更分明”,想忘也忘不掉。
看来鲁迅是受到了某种刺激。“几年来的文治武力”,借他本人的话说:“见过辛亥革命,见过二次革命,见过袁世凯称帝,张勋复辟,看来看去,就看得怀疑起来,于是失望,颓唐得很了。”
鲁迅果然是受了刺激,对穿皮袍的高端人群感到失望,一念之差,才有了这篇让后人反复误读的作品。
我注意到百度百科对《一件小事》的过分解读:“一般人只会把它看作是一曲人力车夫正直无私品德的颂歌,而不会将之上升到赞扬劳动人民,提倡知识分子必须向劳动人民学习”的精神高度。
你瞅瞅人家百度百科说得多好,跟我们当年中学语文教学中的“标准答案”几乎一模一样。
延伸阅读:
一件小事
鲁迅
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,一转眼已经六年了。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,算起来也很不少;但在我心里,都不留什么痕迹,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,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,—老实说,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。
但有一件小事,却于我有意义,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,使我至今忘记不得。
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,大北风刮得正猛,我因为生计关系,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。一路几乎遇不见人,好不容易才雇定了一辆人力车,教他拉到S门去。不一会,北风小了,路上浮尘早已刮净,剩下一条洁白的大道来,车夫也跑得更快。刚近S门,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,慢慢地倒了。
跌倒的是一个女人,花白头发,衣服都很破烂。伊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;车夫已经让开道,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,微风吹着,向外展开,所以终于兜着车把。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,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,跌到头破血出了。
伊伏在地上;车夫便也立住脚。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,又没有别人看见,便很怪他多事,要自己惹出是非,也误了我的路。
我便对他说:“没有什么的。走你的罢!”
车夫毫不理会,—或者并没有听到,—却放下车子,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,搀着臂膊立定,问伊说:
“你怎么啦?”
“我摔坏了。”
我想,我眼见你慢慢倒地,怎么会摔坏呢,装腔作势罢了,这真可憎恶。车夫多事,也正是自讨苦吃,现在你自己想法去。
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,却毫不踌躇,仍然搀着伊的臂膊,便一步一步地向前走。我有些诧异,忙看前面,是一所巡警分驻所,大风之后,外面也不见人。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,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。
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,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,霎时高大了,而且愈走愈大,须仰视才见。而且他对于我,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,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“小”来。
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,坐着没有动,也没有想,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,才下了车。
巡警走近我说:“你自己雇车罢,他不能拉你了。”
我没有思索地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圆,交给巡警,说:“请你给他……”
风全住了,路上还很静。我走着,一面想,几乎怕敢想到我自己。以前的事姑且搁起,这一大把铜圆又是什么意思?奖他么?我还能裁判车夫么?我不能回答自己。
这事到了现在,还是时时记起。我因此也时时熬了苦痛,努力地要想到我自己。几年来的文治武力,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“子曰诗云”一般,背不上半句了。独有这一件小事,却总是浮在我眼前,有时反更分明,教我惭愧,催我自新,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。


很久了,有六七年的时间,我一直在寻找鲍昌。我寻找的是微型小说的鲍昌。
终于找到一份介绍鲍昌的短文,第一句是这样说的:“中国当代作家,生于1930年,卒于1989年。”他的短篇小说《芨芨草》在1982年获得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,而那时候,老侯还是一名乡村中学的学生,根本没听说这件事。他的长篇历史小说《庚子风云》,我也不曾读过。简介的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:“晚年曾专门致力于小小说创作,发表了一批质量很高的小小说作品。”可这批“质量很高”的小小说或叫微型小说躲到哪里去了呢?我查阅了很多出版物,只找到《琴怨》《未了的债》等屈指可数的几篇。
如果不是有幸读到了《琴怨》,那个名叫鲍昌的人,肯定会被一些信息的灰尘埋没在我的记忆之中。
《琴怨》是一首婉约的诗。它又像是一首小提琴曲,为我们演奏挥之不去的浓郁的忧伤。那是来自心灵深处的忧伤。
小说的背景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时代,“文化大革命”的疯狂遮盖着人们内心的不安和恐惧。在这个时候,一个年方十九,需要照顾两个弟弟的女孩子,把自己的全部情感寄托给了琴声的悠扬。
“一年以后,那琴声就宛如江上之歌吹、谷中之林籁。他觉得:琴声也有情呢,琴声也有色的。是踩碎花瓣的游春女儿之情;是绿草湖边朝霞的颜色。”
这是极度苦闷之中短暂的欢乐,是划破心灵夜空的闪亮的流星。
“给我拉支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的曲子吧!”
这是爱情的萌动,是一场“蝴蝶织成的没有挂牵的梦”。
“叶老师应该知道:我太苦了,没有人爱我。”
“遗书”里的这一声表白,是那位少女对整整一个时代的控诉,类似于乐曲中骤然而起的高潮,让另一个时代的良心微微发颤。
这篇微型小说的结构值得我们注意。它不是以时间的顺序,而是以记忆的顺序、抒情的顺序结构而成的。它淡化了情节,以诗的因素融贯全篇。它的韵味是醇厚的,有着只可意会而难以言传的朦胧。
我总觉得《琴怨》是用小说的形式写成的诗。它拥有很强的艺术个性,这种艺术个性会帮助它抵御时间漫长的风化。它为我们指出了一种结构的方向,也指出了一种意境的方向,同时也有力地展示了作者主体构想上的独断专行。
“一切作品都需要个性,都必须浸透作者的人格和感情,想达到这个目的,写作时要独断,彻底的独断!”我们应该牢记沈从文先生的教导,像鲍昌那样独断专行地开辟自己的文学道路。

第一辑作品
行为艺术:读《奇骗》
袁枚这人,想必大家都比较熟悉。清代乾嘉年间的社会名流,读书人的楷模。后人为他冠名:著名诗人、散文家、文学评论家和美食家。前面三个“家”,老侯都没觉得有多稀奇,可头戴美食家头衔的人,实在是屈指可数。人不吃饭不行,可你瞅瞅《随园食单》,看人家袁枚怎么吃,再瞅瞅咱的餐桌,嗨,不说也罢。
袁枚的住地叫随园,时人称他为“随园先生”。
老侯对随园先生一向比较喜欢。喜欢他的“性灵说”。我读过他不少作品,《小仓山房文集》中的一些,《子不语》中的一些,还有《随园诗话》中的一些……特别是《随园诗话》,一度是老侯的案头书,每晚伴我度过睡前的那段惬意时光。
我在笔记小说《老僧镜澄》中写到袁枚。说,乾隆年间,南京小仓山水月庵主持镜澄,喜欢写诗,且写得好极好极,却四十年间与山下的随园主人,大诗人和大诗评家袁枚素无往来。这位袁先生有一怪癖,家中四面不设围墙,园中四季花木景致,都向游人敞开,要来便来,要去便去,跟今日的公园近似。镜澄的朋友老吴,一日畅游随园,与袁枚偶遇,交谈甚欢。谈话间,老吴背诵两首镜澄的诗,袁枚连连称好。老吴傍晚回到水月庵,跟镜澄说起白天的奇遇,随后有了这样的情节:
老吴站着跟镜澄说话,满脸喜色,告诉镜澄,随园先生,夸他的诗好。
什么诗?《留澹川度岁二首》嘛。这诗,老吴几乎每天都要摇头晃脑吟诵一番。
老吴模仿随园先生的行状,点头,说一个好,再点头,又一个好,三点头,又又一个好。
老吴口中啧啧有声:“一连三个好啊。”
随园先生喜欢镜澄的诗,不奇怪。先生有话:“诗者,人之性情也,性情之外无诗。”镜澄的诗,正是以性情动人。
谁知镜澄听了老吴的话,只是嘴角稍稍一动,随后闭上眼睛,口中喃喃,不再搭理老吴。
老吴赔着几分小心说道:“要不,明天我陪你下山,拜访随园先生?”
镜澄慢慢睁开眼睛,吐一口气:“老僧出家四十余年,不曾踏入随园半步。”
老吴心说,人家随园先生,名闻天下的诗坛伯乐,平日喜称人善,有“广大教化主”之誉,可谓“当代龙门”,你镜澄拜访一下,等于跳了龙门,岂有不去之理?
镜澄似乎看透了老吴的心事,缓缓说道:“和尚自作诗,不求先生知也。先生自爱和尚诗,非爱和尚也。”
你说这老僧镜澄,是不是很有个性?
小说的结尾,是某年某月,随园先生闻知老僧镜澄之执拗,呵呵一笑,说:“和尚不必来,不必不来。”
不谦虚地说,老侯觉得这篇作品有点意思。
同时老侯还觉得,袁枚笔下的微型小说《奇骗》,比老侯的《老僧镜澄》更有意思。
说来好生惭愧,老侯前不久才知道,袁枚写过一本志怪小说集《新齐谐》。这里我要说的《奇骗》,就是出自该书。
《奇骗》写了一个连环骗局,与美国系列电影《谍中谍》有些类似。主要人物有四个:金陵老翁、钱店(银行)店主、送信少年、看客(文中称之为“客”)。老翁拿银子去钱店兑钱,为银子的成色,跟店主喋喋不休。这时一少年走进钱店,称老翁为“老伯”,说真是赶巧了,我是你儿子的同事,你儿子托我带家信和银子来了。交毕,“一揖而去”。老翁拆开信,对店主说,我这老眼,看不清啊,你帮我瞅瞅。店主读信,都是家常话,最后一句说,给家里带了“纹银十两”。老翁很高兴,对店主说,把我的银子还我吧,不用计较成色了,我儿子说他给我十两银子,就用这十两换钱吧。店主将银子称重,却是十一两多,顿生贪心。信上不是说十两嘛,就按十两换钱好了。老翁刚走,店中一位看客提醒店主可能被骗。店主剪开银子,果然是铅胎假银。在看客指点下,店主追上老翁,与之争执。周边的人问怎么回事,店主说如此这般这般,并拿出假银给大家看。老翁说这银子好像不止十两,不是我的。一称重,果然不止十两。众人责问店主,“店主不能对,群起殴之”。
这是老侯所见的骗子故事中,最具智慧含量的一例。哪是行骗啊,简直就是行为艺术,其行骗的目的,从物质层面一跃而进入到精神层面。
老侯从没见过这般爱惜羽毛的骗子。比较而言,当代骗子,都形而下得很,渣得很。
老翁成功地运用店主的贪心,以团伙作案的方式,为自己洗刷了骗子的名声。严格说来,那店主,不也是一个骗子吗?骗子把骗子骗了,是本文的一大亮点。
此外,这篇作品中蕴含的故事逻辑,也无懈可击。以看客为例,店主要他带路去找老翁理论,他不肯去。不肯去的理由很充分,我跟老翁是邻居嘛,弄这事,不是结下仇了?店主再劝,还是不肯。非得等店主“酬以三金”才勉强答应带路。远远望见老翁在酒肆喝酒,便对店主说:“汝速往擒,我行矣。”这位看客在事件行进过程中的一言一行,都合情合理,毫无破绽。而且呢,又随手骗得“三金”。
别的话不说了,老侯只想在四个“家”之外,为袁枚先生再戴一顶“小说家”的帽子。他老人家爱戴不爱戴都得戴,就这么定了!
延伸阅读:
奇骗
[清]袁枚
骗术之巧者,愈出愈奇。
金陵有老翁,持数金,至北门桥钱店易钱,故意较论银色,哓哓不休。一少年从外入,礼貌甚恭,呼翁为老伯,曰:“令郎贸易常州,与侄同事。有银信一封,托侄寄老伯,将往尊府,不意侄之路遇也。”将银信交毕,一揖而去。老翁拆信,谓钱店主人曰:“我眼昏,不能看家信,求君诵之。”店主人如其言,皆家常琐屑语。末云:“外纹银十两,为爷薪水需。”翁喜动颜色曰:“还我前银,不必较论银色矣。儿所寄纹银,纸上书明十两,即以此兑钱何如?”主人接其银,称之,十一两零三钱。疑其子发信时匆匆未检,故信上只言十两。老人又不能自称,可将错就错,获此余利。遽以九千钱与之。时价纹银十两,例兑钱九千。翁负钱去。
少顷,一客笑于旁曰:“店主人得无受欺乎?此老翁者,积年骗棍,用假银者也。我见其来换钱,已为主人忧,因此老在店,未敢明言。”店主惊剪其银,果铅胎。懊恼无已,再四谢客,且询此翁居址。曰:“翁住某所,离此十里余,君追之,犹能及之。但我,翁邻也,使翁知我破其法,将仇我。请告君以彼之门向,而君自往追之。”店主人心欲与俱,曰:“君但偕行,至彼地,君告我以彼门向,君即脱去,则老人不知是君所道,何仇之有?”客犹不肯。乃酬以三金,客若为不得已而强行者。
同至汉西门外,远望见老人摊钱柜上,与数人饮酒。客指曰:“是也,汝速往擒,我行矣。”店主喜,直入酒肆,捽老翁,殴之,曰:“汝,积骗也,以十两铅胎银换我九千钱。”众人皆起问故。老翁夷然曰:“我以儿银十两换钱,并非铅胎。店主既云我用假银,我之原银可得见乎?”店主以剪破原银示众。翁笑曰:“此非我银。我止十两,故得钱九千。今此假银似不止十两者,非我原银,乃店主来骗我耳。”酒肆人为持戥称之,果十一两零三钱。众大怒,责店主。店主不能对,群起殴之。
店主一念之贪,中老翁计,懊恨而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