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小说 现代都市 三国暗影之风起江东小说结局
三国暗影之风起江东小说结局 连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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煮汣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丁箐小石头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三国暗影之风起江东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煮汣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到了这天晚上,小石头的右眼,已经彻底肿了起来,他不敢睁眼,就算睁开眼睛,看东西也是模模糊糊。到了后半夜,整座庞大的城市,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间灯火,伸手几乎不见五指。丁箐带着坏掉一只眼的小石头,到处摸黑去找药铺,可不管到了谁家的药铺,无论怎么敲门,都没有人给他们开门。彼时的丁箐,还不知道这后半夜是官府明文规定的宵禁时间,他更不知道,在宵禁期间,所有人不得外出,大概在这个时间段,敢于外出的人,一般除了乞丐,就是盗贼。丁箐越来越觉得,蜀郡的繁华只是表象,浮华的背后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死气沉沉。而他和小石头,就像是两条流浪的野狗,行走在人类的世界里,与这座大城市的一切都格格不入。到了第二天清晨,小石头的那只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了,肿的就像是一个...

章节试读

到了这天晚上,小石头的右眼,已经彻底肿了起来,他不敢睁眼,就算睁开眼睛,看东西也是模模糊糊。
到了后半夜,整座庞大的城市,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间灯火,伸手几乎不见五指。
丁箐带着坏掉一只眼的小石头,到处摸黑去找药铺,可不管到了谁家的药铺,无论怎么敲门,都没有人给他们开门。
彼时的丁箐,还不知道这后半夜是官府明文规定的宵禁时间,他更不知道,在宵禁期间,所有人不得外出,大概在这个时间段,敢于外出的人,一般除了乞丐,就是盗贼。
丁箐越来越觉得,蜀郡的繁华只是表象,浮华的背后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死气沉沉。
而他和小石头,就像是两条流浪的野狗,行走在人类的世界里,与这座大城市的一切都格格不入。
到了第二天清晨,小石头的那只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了,肿的就像是一个月牙馄饨。
丁箐让小石头就在一家药铺门前呆着,哪里都不要去,他去找些吃的来。
他去了昨天重伤小石头眼睛的那家馄饨铺子。
守候在饭铺附近观察了一个时辰,丁箐发现那店家的生意的确冷清的很,这一早上他只看到三位赶着驴车的客商来馄饨铺子落脚吃饭。
店家本来脾气就不好,再加上客人又少,有乞丐来乞讨,自然会大发雷霆。
但他实在太坏了,丁箐出不了这口恶气。
终于,机会来了。
店家锅里煮着馄饨,铺子里忽然有人喊他结账,店家转身刚进门,丁箐没有犹豫,径直快步跑到大锅旁,用锅边的大瓢舀出里面的馄饨,利索地跑远了。
隐隐约约中,他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声的呼喊。
“小乞丐别跑!我的大瓢!我的馄饨!”
丁箐和小石头终于知道了什么是馄饨,只是那馄饨还没煮熟,放在嘴里黏黏糊糊的卡喉咙,但是里面的菜馅真的是人间美味。
药铺开了门,大夫是个好心人,给小石头免费医治了眼睛,敷上了草药,缠上了一圈绷带。
只不过那大夫也告诉小石头,他的这只眼睛,以后可能会失明,不过只要避免发炎,也不一定失明。
到了第三天,丁箐与小石头商议好了计划,目标依然是馄饨铺子里那个伤了小石头眼睛的黑心店家。
首先,丁箐出面引起店家的注意,店家肯定会去追丁箐,然后,小石头再拿着丁箐从店家那里偷来的大瓢,趁机把锅里的馄饨舀走。
事情进展的很顺利,店家的混沌正准备出锅,一抬眼便看到丁箐在道路对面,冲着他拌了个鬼脸。
店家二话不说,抄起手中大瓢就去追赶丁箐。
丁箐匆忙逃跑。
店家穷追不舍。
小石头趁机去偷馄饨。
丁箐在狂奔中回头看了一眼,心中骇然。
店家的两条大腿像是装了风火轮,三步并作两步,越来越近......
小石头端着刚出锅的馄饨正准备逃跑,忽然瞧见店家已经追上了丁箐。
店家抱住丁箐,狠狠地往地上摔去,一边拳打脚踢,一边翻来覆去的捯饬一句话——“我的大瓢呢!你把它藏哪里了?”
地上的丁箐蜷缩着身子,双手护住了头,他闭紧了嘴巴,始终没有回答店家。因为他看到了小石头还在不远处,手中端着盛满馄饨的大瓢,傻愣愣地看着他。
他对着小石头夸张地张了张嘴,小石头应该可以从他的口型中,看出那两个字——“快跑”!
小石头端着大瓢跑了。
店家依然在暴揍丁箐,不一会儿,便引来众多百姓围观。
丁箐起初还处在清醒状态,还会尽量把身体蜷缩一团,以免受到更多伤害。但是不久后,他的意识就变得模糊起来,身体也像条死鱼般横躺在了地上。
围观的百姓那么多,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手制止,大概是他们也惧怕店家的淫威。
又或许是,他只是一个飘萍浪迹的乞儿,如风中残叶,水中浮萍,在这世上,根本没有人在意他的生死。
这几年来老天爷处处跟他作对,丰收的庄稼被盗贼偷了去,夜里守护着田地还被盗贼绑了去,父亲留给他的铜钱也不能花,只能贱卖,沦落成乞丐还要被人凌辱,被人冷漠无情的围观。
人活着,尚且不如猪狗,又何必为人?
“你说不说,到底说不说!”那店家累的气喘吁吁。
丁箐轻蔑地斜了一眼店家,嘴角上扬,发出嘲弄的冷笑,然后闭上了眼睛。
只要他不说,就算他是被打死了,那也是他赢了!
也不失为一种体面的死法。
“小兔崽子,还挺抗打!”
店家抬起一脚,正准备踢向丁箐的肚子,人群中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,“快住手!你这个莽夫!你想把他打死不成?”
店家愣住了,抬眼看去,但见人群中有一位丰神俊朗,年纪尚不到四十岁的男人,快步走到丁箐面前,蹲下身来查看丁箐的伤势。
“孩子,你没事吧!”
丁箐的手脚还在不断的痉挛颤抖着,刚想说什么,口中便喷出了一口脓血。
男人转眼怒视着店家,“这孩子若是有什么意外,我要你偿命!”
“谁让你多管闲事的!”
店家很想上前连男人一起暴打,但是这男人身上的那种无形的气势,把他镇住了。
在不清楚对方来历前,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。
“他就是一个外地来的乞丐!我以前从未见过他,我敢说,蜀郡户籍上绝对没有他的名字!”店家又说。
“乞丐也是人!外地人也是我大汉子民!”男人彻底怒了,“蜀郡怎么会有你这样泯灭人性的暴徒!你这样的人留在蜀郡,简直就是蜀郡的耻辱!”
“你到底什么人?轮到你来说三道四?”店家打量起了那男人,男人五官清秀,留着整齐的胡须,身着藏青色长衫,看起来并不像是普通百姓。
“来人,把这莽夫绑了,送到官府去!”
男人没有回答店家,遂一声令下,人群中钻出来几个瘦削精悍的冷面灰衣人,扑向了那店家。
男人抱起了丁箐,向着围观的百姓走过去,百姓们自动让出了一条道路。

“那是因为吴王孙权现在已经有了称帝的打算,根据我们掌握的谍报,用不了不久,他就会自立称帝,并且,还会定都建邺。”
高平接着道,“所以,我们现在过来,等于是提前布局,若真的等到定都建邺以后再搬到这里,会比现在麻烦很多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高平把另一条鸡腿也撕扯下来,递给了高箐,“来,吃这只。”
“不了,”高箐摆摆手,“那个......父亲吃吧!”
“让你吃就吃!”高平笑道,“这只烧鸡是专门给你接风洗尘的,我平时只喝酒,不吃烧鸡。”
“谢谢......父亲了。”
高箐接过那只鸡腿。
他感觉高平这人还不错,挺好相处的。
公元229年,东吴黄武七年,吴王孙权自南昌称帝,改年号黄龙,史称黄龙元年。
不久,孙权迁都建邺,封皇长子孙登为皇太子,留守武昌,命征上大将军陆逊协助孙登,处理南昌事务。同年,封二皇子孙虑为建昌侯。
黄龙二年,吴大帝加封二皇子孙虑为镇军大将军。
公元232年,东吴嘉禾元年,大将军孙虑因外出被山匪所伤,不久旧疾复发,不治身亡。
爱子去世,吴大帝爆发雷霆震怒,立即下令掘地三尺,也要把暗害二皇子的凶手捉拿归案,不久,朝廷便缉拿了山匪,处以鞭笞致死。
高箐是黄武五年来到建邺的,到嘉禾元年,二皇子孙虑去世这一年,整整过去了五年。
在这五年当中,高箐与高平的间谍生活还算是安安稳稳,无惊无险。
眼下,诸葛丞相正在北伐曹魏,而孙权称帝后,与蜀汉关系日渐密切,与曹魏势如水火。
不管是朝堂风向,还是军事部署,东吴都没有对蜀汉用兵的迹象。
这也是高平高箐父子这些年得以安稳度日的最大原因。
只是,高平到现在也没有告诉高箐,他就是高箐的生父。他觉得好像没那个必要,他也开不了口。
父子二人每天的日常便是开门营业后,高平留在后屋一笔一笔的核实账目,处理分析一些东吴朝廷与军方的谍报事宜。而高箐则留在柜台接待顾客,打理生意。
有时候来了大顾客,猛赚一笔,父子二人还会买上二斤猪肉,改善一下伙食。
高箐跟着高平学会了喝酒,而且酒量还不低。
每次高平喝十碗,他只让高箐喝五碗,他喝十二碗,就让高箐喝六碗,但是高箐没醉过。
高平很欣慰。他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老子英雄儿好汉吧!
据高平说,吴主孙权的酒量也是大的惊人,他的臣子们没有一人是他的对手,每一次君臣酒宴,他的臣子们总有喝吐血的。
高平还总是半开玩笑的感慨,若是他打入东吴朝堂内部就好了,万一哪天孙权宴请群臣,他就可以和孙权比拼酒量,把孙权喝死。
这天夜深人静,亥时已过。
高平还在拉着高箐喝酒,两人并不似大多数人那般,一旦喝开了就开始大声说话,纵声大笑,相反,他们虽然把碗里的酒当成水喝,却喝的不急不躁,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谈。
他们父子二人似乎都非常享受这种时光,或许这才是一个人该有的人生,该有的天伦之乐。
外面响起了敲门声。
第一声敲门过后,间隔了一会儿,又响起了第二声和第三声。
“使者来了......”高平皱起了眉头。
“使者”是往返于孙吴与蜀汉之间的信使,只负责转达情报和传达指令,平时都是白天从高平这里取走情报,却很少夜里来发布指令。
这次使者深夜来访,必定是蒋琬又要委派他新的任务了。
“箐儿,没你的事,你回屋睡觉去吧,为父去给使者开门。”高平站起身来,步履如飞的向外走去。
不管高平喝多少酒,但是有人来找他,他立刻就会像是换了一个人,若是闻不到他的满身酒气,是不会有人看得出他有半分醉酒的样子来的。
“喝酒吗?”
高平邀请使者坐在木桌前,端起了酒坛子正准备倒酒,使者匆忙摆了摆手。
“你千杯不醉,我一杯就醉,”使者垂眸苦笑,“咱们还是说正事儿,交代完我就走了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如今东吴二皇子死于山匪之手,吴主痛心疾首,正在江东招募皇子们的亲兵护卫,所以,东曹掾有意让你家公子去应召。”
“什么?”高平的一颗心顿时跌入了谷底。
蒋琬居然让高箐去东吴朝廷里应召亲兵护卫!
这个老东西脑子里想什么呢!
这是想让自己的儿子去送死吗?
高平阴沉着脸,“你回去转告东曹掾,就说我高平恕难从命!”
使者怔住了,“为什么?”
高平压抑着愤怒,“还能为什么?我的身份指不定哪天就会暴露,我儿子在朝廷,他就是想跑都跑不了!换句话说,我儿子还这么小,他现在就出任务,是不是太早了?”
使者叹道:“你担心的这些都是多余的,东曹掾说了,你家公子去了朝廷,只是作为一枚暗子蛰伏下去,东曹掾着重让我跟你说,潜龙勿用,也就是东曹掾不会给他任何任务,你明白吗?再说你,就算你儿子呆在你身边,你出事了,他还不是一样跑不了?所以,你要保护好你自己啊!没事儿少喝点酒......”
高平送走使者后,一回屋,发现高箐正在收拾碗筷。
“箐儿,你刚才没睡吗?”
“没......”
“刚才我们的谈话,你都听到了?”
“嗯。父亲,谢谢你。”
“谢我什么?”高平愣住了。
“哈哈,”高箐继续收拾桌子上的残羹,“咱们父子俩这些年假戏真做,你还真把我当亲儿子了!”
高平老脸一红,“你不想去,就别去,有什么事,为父替你担着!”
“养兵千日,用兵一时,蒋叔待我也很好,我这些年衣食无忧,全凭父亲和蒋叔了,父亲和蒋叔交给我任何任务,我都会去执行的。”
言毕,高箐端着剩菜去了厨房。

自从收到蒋琬的信件后,高平整整一夜没有睡觉。
他点着昏红的蜡烛,在铜镜前枯坐了一夜。
铜镜中的那个男人,瘦骨嶙峋,两鬓已经有了白发,两只眼睛深深地凹了下去,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,看上去像是五六十岁的老者。
可他今年还不到四十岁。
他又想起了那个可怜的女人。
世事无常。
那年凯旋归来,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带着她走,结果高层却为了所谓的公道,从军队中抓了几个违反军纪的典型人物,其中就包括他。
之后又将他的女人夺了去,还将他以军法处置。
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死的冤,死的不值,但他也清楚,这是先帝与诸葛丞相要在益州树立民心和威望,所以,他必须死。
但是他不后悔。
只要他还活着,他就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受到任何欺辱。
岂料,军队偷梁换柱,又将他送到了东吴,蒋琬还曾亲口对他承诺,以后找个机会,就把他的女人带过来。
之所以现在不能,是因为那个女人已经身怀六甲了。
他告诉蒋琬,即便孩子不是自己的,以后他也会连女人孩子一起养。
又有谁能料到,那个可怜的女人,生下孩子不久便死掉了。
蒋琬后来也曾问过他,那个孩子还给他带过来吗?
他告诉蒋琬不用了。
那个女人死了,他的心也死了。
倘若再看到与那个女人有关的一切,只会让他徒增伤悲。
可他万万没有想到,都十几年过去了,蒋琬居然告诉他,那个孩子是他的骨肉。
可是他却还没有准备好如何做一个父亲。
都是他的错,当初只是一念之差,就让自己的骨肉孤身在外,颠沛流离。
每当想到这里,他就会感到一阵莫名的揪心之痛。
这些年来,他就像是一只幽灵,一只孤魂,附在一具人类的躯壳上,每天还得扮演不同的角色。
他经营着一家粮食铺子,每天除了接待一些正常的客人,就是接待一些不正常的客人。
这些不正常的客人来自各行各业,有军队的将领,朝廷的官员,也有往返于蜀汉与孙吴之间的粮食贩子和布匹贩子。
他是连接孙吴与蜀汉之间的中枢人物,蜀汉安插在东吴的所有密探得来的情报,都要通过他来传达回蜀汉。
这是一份极度危险的职业,若是让孙吴获悉了他的真实身份,只怕会把他丢进油锅烹煮,或者把他的头颅挂在城门口的旗杆上示众。
他本不想让他的儿子来这里,但他同样没有拒绝蒋琬的这个安排。
龙生龙,凤生凤,老鼠的儿子会打洞,或许这就是命。自己的儿子不呆在自己的身边,他又能去哪里?
他已经亏欠儿子太多了,他不想继续亏欠下去。
不过,若有朝一日真的遇到了危险,他一定会死在儿子的前面。
和高箐初次见面,是在一个星月漫天的晚上。
其实高箐早在下午的时候,就已经来到了建邺。
不过下午人多眼杂,若是高箐贸贸然走进粮食铺子,而高箐又不认识高平,很容易节外生枝。
所以,双方早就约好了在晚上碰面。
高平最近几天,每天晚上都会去城外江边走动,看看那条船来了没有。
可当他真的看到那条船时,看到了坐在上面的那个孩子,他竟然站在原地,脚步挪动不开了。
该死......
他杀人如麻,嗜酒如命,他泰山压顶,都会临危不乱,就算是被人砍头,他若皱一下眉毛,眨一下眼睛,就算他输!
可今天这是怎么了......
高平的心里在泣血,但他却故意板起了一张脸,僵硬地背负着双手,闲庭信步般走到了江边。
那船夫认识高平,看到高平后,急忙对高箐说:“公子,下船吧,那个人就是接你的人,快去找他吧,老朽要回去了。”
言毕,船夫用手一指不远处的高平。
高箐只看到月夜下的那个男人瘦骨嶙峋,却挺着笔直的腰杆,像是一尊花岗石。
“好,老伯慢走。”高箐下了船,向着高平走过去。
“跟我来吧!”高平淡淡道。
更阑人静,万家灯火。
高平带着高箐回到了粮食铺子。
夜里,昏红烛火下的木桌上,放着几盘小菜,一只烧鸡,两张蒸饼,和两双筷子,两只碗,一坛酒。
“喝酒吗?”高平问高箐。
“不会。”
“你可以试试。”
“不了。”
“那你就吃饭吧。”
“好。”高箐拿起了筷子和蒸饼。
高平把一条鸡腿撕扯下来,递给高箐,“多吃鸡肉。”
“谢谢......”高箐着实有些受宠若惊。
高平一边喝酒一边告诉高箐,“以前我在吴郡一代经商,我是今年才搬到建邺的,所以附近有人若是问你以前住在哪里,怎么没有和父亲一起来,你就说祖上是山越人,这些年一直随父颠沛流离,在外经商,只因吴郡那边还有一些粮食生意没有处理干净,所以迟了一点儿才来到建邺。”
“哦。”
“从今天晚上开始,你就要掌握铺子里的稻米,面粉,小麦,豆子这些粮食价钱,倘若明天有人来铺子买粮食,你不能一问三不知。”
“哦。”
高平闭上了嘴。
“没有了?”高箐问。
高平叹道:“暂时就这么多,从现在开始,你只是个生意人,其它事情,与你无关。”
“一切听从安排。”
“你......”高平沉默了一会儿,“好像还没有开口叫我‘父亲’?这个你也得熟悉,不能在他人面前,叫的比较生硬。”
“好的......父亲。”
“嗯。”高平忍不住咧嘴,笑了笑。
高箐看着他,感觉这个人好像有意在占他便宜。
父子二人陷入到了一个默默吃饭,一个默默喝酒的尴尬气氛中。
“对了,”高平又说,“你可知咱们现在为什么要来建邺定居?”
高箐无奈地耸耸肩,“我初来乍到,还不知道。”

蜀汉建兴四年的严冬,蒋叔乘坐一辆马车来到丁箐的住宅,他让丁箐与他一同乘坐马车,返回了蜀郡成都。
“进了城以后,你可以拉开一点儿帷裳,观赏沿途风景,但是,不管外面发生任何事情,你都不要下车,静观其变就好。”蒋叔在路上叮嘱丁箐。
丁箐点了点头,“好的。”
他又问,“城里······会发生什么事情?”
蒋叔的目光异常严肃,“到了你就知道了。”
进入成都以后,丁箐撩开帷裳,但见集市上三五成群,车水马龙,似乎比起两年前要热闹了不少,路过那家馄饨铺子,丁箐看到这里换了主人,再也不是两年前那个当街暴打他的壮汉了。
看到这里换了主人,丁箐的心里,不知不觉中竟有了些许失落感。
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,如果非要给一种解释,那或许就是人类的记忆会欺骗人类。
记忆这种神奇的东西,可能懂得趋利避害,它总是会选择把过往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忘掉,然后只残存下一些值得回味的过往。
这两年夫子给他讲了很多古代的历史,每当讲到动情处,夫子恨不得穿越到古代去。其实历史并没有那么好看,盛世也好,乱世也罢,可以说都是由人类的血泪,贪念,欲望,善与恶,正与邪的博弈拼杀所构成的,充满了黑暗与残酷。
它之所以令世人着迷,是因为以前那些好的,坏的,卑劣的,可耻的,早已成为一种文化,一盏明灯,可以供后人瞻仰参考,在黑夜中给后人指路。
正如同一个人的过往回忆,它虽然不尽人意,伤痕累累,但正是因为有了过去走过的那些坑,吃过的那些亏,才会让一个人......心机变的重了......
“你在想什么呢?”蒋叔坐在丁箐的对面,看到丁箐若有所思,忍不住问道。
“哦······”丁箐目光游离,“我在想,怎么看不到当初在大街上打我的那个壮汉了。”
“哈哈,”蒋叔微眯起了眼睛,“如果你今天还能看见他在那家馄饨铺子煮馄饨,你会对他做什么?你现在有了能力,就是三个他加起来,可能都不会是你的对手。”
丁箐沉默了片刻,叹道,“我不确定我会对他做什么,不过要真对他做点什么,也可能是找机会羞辱教训他一顿,以解当年的心头之恨吧!”
“和一个莽夫较劲,值得吗?”蒋叔又问。
“怎么会不值得?”丁箐的眼眸中划过一抹冷意,“我要让他记住,以后遇到像我和小石头这样的小孩子,不能狗眼看人低,随意凌辱。”
蒋叔皱了皱眉,似笑非笑,“只可惜,他已经永远不会有这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了。”
丁箐愣了一下,似乎听出了蒋叔这句话中的玄机,“他死了吗?”
蒋叔点了点头,“自从他当街殴打你以后,他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。”
“为什么?”丁箐狐疑道,“难不成,蒋叔杀了他?”
蒋叔又在点头,“那个人对你记忆深刻,他看清楚了你的脸。”
丁箐心中一惊,“小石头呢?当初那些围观的百姓呢?难不成蒋叔都因为他们看清楚了我的脸,把人全杀了?”
他只希望蒋叔不会言而无信,把小石头也一起杀掉。
“我答应你的事,又怎能反悔呢?”蒋叔把帷裳撩开一道小缝,观察外面的情况,“你放心好了,我把小石头送给了一户人家收养,那户人家的男人常年呆在军营中,小石头平时帮他的继母种种地,料理一下家务。”
他接着道:“至于其他那些百姓,他们没有和你有直接接触,过不了几年就会把你忘了,再说你随着年龄的增长,模样也会发生改变。”
丁箐一颗悬着的心,终于放了下来。
蒋叔满腹狐疑地盯着丁箐的眼睛,好奇道:“你为什么不问问我,为什么只是因为那个恶汉对你记忆深刻,我就要杀了他?”
丁箐呼出一口浊气,“这可能和蒋叔以后要让我做的事情有关吧!”
蒋叔饶有兴致地看着丁箐,“你以为我要让你做什么事情?.”
“我也经常在想这个问题,后来我总结出了两种可能。”
“哪两种?”
“夫子虽然是儒生,但他在教授我学业期间,总喜欢给我讲一些稀奇古怪的内容,比如司马迁的《刺客列传》,古代的荆轲,专诸,要离,聂政,他们虽然只是刺客,但他们却能流芳百世,只因为他们所杀之人,在世人看来,是拯救天下的义举。”
“你以为我要让你刺客?”
“这只是我猜测的第一种可能。”
“第二种呢?”
丁箐深吸一口气,缓缓道:“《周礼》曾有记载:士师之职,厖掌士之八成:一曰邦沟,二曰邦贼,三曰邦谋,四曰犯邦令,五曰拆邦令,六曰为邦盗,七曰为邦朋,八曰为邦诬。——早在春秋战国开始,部落与部落之间,诸侯与诸侯之间,为了刺探敌方的情报,便创建了以‘士师’为首脑的间谍机构,但凡间谍者皆是在敌国活动,所以在本土从不以真面目示人。”
“你居然猜到了我让你去做间谍?”蒋叔甚觉不可思议。
“自从夫子授我学业,学有小成,我便回忆起蒋叔收留我以后,把我安置在这荒郊野外,不让我和外界的任何人接触,我就已经大致猜到以后蒋叔要派我去做什么了。”
“幸亏我当时救了你......”蒋叔死死地盯着丁箐的那双清澈的眼眸,“那么,你后悔了吗?”
不得不说,丁箐这孩子聪明的有些让他害怕,他必须确认在用丁箐以前,丁箐能够对蜀汉保持绝对的忠诚。

丁箐醒来后,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干净舒适的床上,身上的薄被子,略有几分檀香的香气,有两个身着浅色交领襦裙的侍女,正在房间的角落里蹲着身子用炭火熬药。
他挣扎着坐了起来,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被换成了白色的短衫睡衣,抬起两只胳膊左看右看,只感觉丝滑清爽,舒适的很。
其中一个侍女发现了丁箐醒来,立刻兴奋地叫了起来,“公子醒了,快去禀告大人吧!”
“总算是醒了吧,这都睡了两天两夜了!”另一个侍女庆幸道。
两个侍女出去后,不一会儿,那个男人便走了进来。
丁箐看着那个男人,没有开口说话。
“孩子,你醒了。”男人坐在床头,问丁箐。
“嗯......谢谢恩公。”丁箐学着大人的样子,对着男人拱了拱手。
“你......”男人看着丁箐,欲言又止。
他忽然发现丁箐这个小孩子对他不是特别的感激。要知道,他若是再晚出手一步,丁箐很有可能就没命了!
丁箐好奇地问:“怎么了恩公?”
他或许已经猜到了男人心里在想什么,但他故意装作不知道。
这是因为,在他被那黑心店家暴打的时候,他也曾环视周遭,准备找机会逃跑,但是他发现四面八方全是围观的百姓,根本没办法逃走。
而救他的这位“恩公”当时也在现场。
然而,男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出手救他,而是选择了隔岸观火。直到他被那店家打了个半死不活,那男人才走出来阻止了这一切。
那时候,他虽然只是吐了一口血,昏厥了过去,但他的意识是清楚的。
——他清晰地听到了男人一声令下,然后人群中传来一阵矫健的脚步声,紧接着他就听到了那店家哀嚎求救的声音。
这个男人如果是个大善人,又为什么拖延了那么久才救他?
他这些年来已经习惯了人间的冷漠,体会到了世态炎凉,人情刻薄,他并不认为这个男人救了他,只是出于纯粹的想要救他。
“没事......你好好休息。”男人尴尬地说了一句,“你若有事,只管吩咐春兰夏竹这两个丫头。”
“不了恩公。”丁箐忍着酸痛从床上爬下来,跪倒在了男人的脚下,“多谢恩公的救命之恩,等我长大了,若有机会,我一定会报答恩公的。”
“怎么......你要走?”男人不可置信地盯着丁箐。
“是,我已经没事了。”
“你还有没有在世的家人?”
“我不知道......”
“你怎么会不知道?”
“我父亲前些年跟随皇帝去从军打仗,后来再也没回来。”
“你父亲叫什么名字?”
“丁金来。”
“丁金来......”男人眯着眼睛,似乎是想到了什么,眼眸中莫名地划过一抹亮光。
“你叫什么?”男人问。
“我叫......丁箐。”
“你今年几岁?”
丁箐垂下头去,考虑了很长一段时间,“我······十一岁,还是十二岁,我记不清了······”
在蜀地,有很多失去父母的孤儿,记不得自己的年龄,其实很正常,男人用一种悲悯的眼神看着丁箐,又问:“孩子,你现在走了,以后靠什么谋生?”
“我家里还有一亩薄田,现在出来乞讨,只是暂时的,等到后面庄稼熟了,我就会回家收粮食。”
男人把丁箐从地上扶了起来,静静地看着他。
像,太像了,卧蚕眉,瑞凤眼,还有那种说不上来的神色举止,应该是他那位故友的儿子......
男人的内心汹涌澎湃,但他表面上仍是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。
“一亩薄田,还不够你一个人吃吗?为什么还要出来乞讨?”
“每到秋收季节,盗贼们就提前偷走了,我去捉贼,还被盗贼给绑了......”丁箐苦笑,双眼泛着红。
“难为你了......”男人叹道。
“孩子,以后,你如果没有更好的去路,就不要走了,”男人笑道,“你可以跟着我,我会派人教你识文断字,刀枪弓箭。”
丁箐瞪大了眼睛,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。
男人苦笑,叹道:“我知道你对我心存忌惮,那是因为之前在集市上,你挨打的时候,曾与我四目相对,你看到我了,你一定是在怀疑我,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救你?”
丁箐没有回答,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。
男人又说:“我现在可以告诉你,我当初之所以没有立刻救你,是因为你从一开始挑衅馄饨铺店家,再到你把那店家引开,让你那同伴去偷馄饨,我刚好就在附近,也刚好全部都看在了眼里,所以,我很想知道,你到底有抗打,有多仗义。”
丁箐满腹狐疑地看着男人,他不确定,是不是所有人都和这男人一样冷血,喜欢观赏他人的苦难,可能还会以此为乐。
紧接着,男人话锋一转,“其实你不信任我是对的,这是你的谨慎,我并非是绝对的善人,倘若你当时在店家的毒打下,供出了你的同伴,那么,即便那店家把你打成重伤,残废,甚至是死,我都不可能会出手救你。但是,那个店家,我也不会放过他,可我之所以救你,是因为你达到了我的预期,那就是你始终没有供出你的同伴,坦白说,我需要你这样的人,去为我做事。”
丁箐恍然大悟。
他心有余悸地凝视着这个男人,他从男人的眼眸中,感受到了某种寒意,那种寒意他无法形容,就像是神魔与活佛的结合······